初步付款
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调解服务的费用和开支可能会不时更改,并以提出调解申请时本网站上显示的费用和开支为准。
必须在提交调解申请之前或之后立即向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支付初步付款。初步付款是根据申请人对争议总金额(包括消费税)的合理估计计算的调解费,不包括利息和费用*。
作为调停保证金的预付款金额,以及任何一天超过 8.0 小时的额外调停时间的费率如下。所有数字均不包括消费税:
争议的价值 | 初步付款:包括调解费用,每天最多 8.0 小时 | 额外时间:任何一天超过8.0小时的时间,按小时计算 |
|---|---|---|
< 100,000美元 | $8,500 | $550 |
$100,000 < $ 250,000 | $9,250 | $600 |
$250,000 < $ 500,000 | $10,000 | $650 |
$500,000 < $ 1 million | $10,750 | $700 |
≥ 100万美元 | $11,500 | $750 |
权利和义务纠纷 | $10,000 | $650 |
*利息不予考虑,除非索赔的利息超过本金总额,在这种情况下,调解费仅按索赔的利息额计算。
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因调解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为初步付款之外的额外费用,并按成本收取。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差旅费、住宿费、房间和设备租用费以及茶点费等。
在全额支付预付款之前,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不会就调解员的任命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步骤。
预付款涵盖调解员为调解会议所做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其出席一天或部分天数的调解会议(“一天”定义为一年中任意一天上午9:00至下午5:00之间的8.0小时)。 若调解员在任何一天因履行调解职责所需的出席时间超过8.0小时,超出部分将按小时计费。预付款还包括1,250澳元(另加商品及服务税)的不可退还行政费,无论索赔是否达成和解、各方是否撤回调解协议,或是在调解前是否已达成和解协议,该费用均需全额支付。
初步付款不包括为调停或与调停有关的设施和支持服务的使用、租用和费用,这些费用应另外支付。
补充预付款--付款
在第一次调解会议之前,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可要求双方预付一笔补充款项,用于支付预期的调解费用和开支,包括预计需要一天以上调解的调解费,和/或用于支付差旅费、住宿费和场地租用费。
在调解过程中,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可不时要求当事方支付一笔或数笔进一步的 补充、临时和/或最后预付款和保证金,以支付代表当事方或为当事方的利益已经发生 或将要发生的调解费用或开支。所有这些预付款应按要求存入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的信托账户。
此类存款可能产生的任何利息将由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保留,作为其自有财产。
如果在收到请求后三天内没有全额支付所需的定金或预付款,书记官长将通知各方当事人,以便他们中的一方可以支付所需款项。如果在其后三天内仍未付款,书记官长可下令暂停或终止调解工作。
在调解结束后,新西兰争端解决中心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双方提交一份最 后账目报表,并将按照各方支付的比例向双方偿还担保金的任何未用余额,除非 双方在五天内另有指示。
何时需要付款?
预付款必须在提交调解申请之前或之后立即支付给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
必须在第一次预定的调解会议之前至少五天支付补充款项,用于支付预期的调解费用和开支,包括预计需要一天以上的调解费用,和/或用于支付代表双方或为了双方的利益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开支。
如果与调停有关的应付费用和开支大于或预计大于所持担保,则需支付额外补充付款。
双方必须在收到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关于此类额外费用和开支的通知后三日内支付任何补充付款或进一步补充付款。
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一般要求在提供调解服务之前支付所有费用和开支。在根据本规则尚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或调解人将不采取任何行政或程序步骤。
付款责任
双方可就调解费用和开支的支付做出任何安排。
然而,尽管双方之间有任何协议,但双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共同和个别地承担调解费和开 支,以及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追讨任何逾期款项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付款方式
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可通过直接赊账、银行转账或信用卡(仅限维萨卡和万事达卡)支付。对于所有信用卡付款,除已公布的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费用外,还需支付目前为 2.95% 的商家交易费。
与调解有关的所有费用、开支和成本将以新西兰元开具发票,但可以按付款时的汇率以其他可兑换货币支付,但任何转账和/或货币兑换费用必须由付款人承担。
取消费用
如果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取消预定的调停会议(无论双方之间的争议是否已经解决,或调停会议是否经协商延期,或双方或调停人因任何原因撤回或终止调停申请)、且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是在预定调停日期(包括该日期)起十天至六天的正常营业时间内收到通知(或终止调停)的,新争议解决中心可就整个调停出席时间段收取调停日费率50%的取消费。
如果在距预定调解会议日期(包括该日期)五天或更短时间内收到上述通知(或终止调解),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可收取取消费,金额为预留用于参加调解的整个时间段的调解日费率的 75%。
如果争议得到解决,或当事方撤回调解协议,则在该日期之前发生的调解费用和开支,包括所有取消费用,将从作为调解担保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保证金余额将按保证金支付的比例退还给双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在发出 和解通知或撤销《调解协议》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发出相应指 示。
如果调解费用和开支高于作为担保的金额,双方必须在收到新西兰争议解决中心关于此类额外费用和开支的通知后三日内支付余额。